话说那一天根本英俊先生还了本我借他的小说,我便问老翁要不要看,老翁说不要了,我借他的几本都还没看完。
我问歪体先生要不要看,没问完根本英俊先生就提醒我歪体先生都不看书的。对呵,我竟忘了。
在我们去下午茶前我在根本英俊先生的办公室,他给我看隔天他要教的东西和要给我他会出的习题。 作弊呐 功课?我才不要。
钻石小姐不像我那样懒惰,她拿了份去看。我顺口问她:
“钻石,你喜欢看书的吗?”
就那么一句,猪脚先生称我为「金鱼佬」。
他开始那样叫我时我真莫明其妙,是在下午茶时我追问他才解释的。
“到处问小妹妹喜欢看书吗,还不是「金鱼佬」啊?”猪脚先生说。
这是什么歪理哦?
“就是要知道她喜欢不喜欢看书我可以借她根本英俊还我的那本嘛,我还能怎样问哦?”我说。
“我们比较含蓄的,”根本英俊先生说,“我们只是问女孩子喜欢不喜欢看黄色小说而已。”
大伙笑翻。
歪体先生和老翁也加入在这咸湿话题上发挥。蛮搞笑的,但我这不是色情部落格啦!
“哇唠!你们还说我是「金鱼佬」!”我没好气地抗议。
抗议是无效的,这群同事朋友注定要为我冠上这称号,所以他们合力一人一句建立于猪脚先生的歪理上。
“哪,你问女同事要不要打羽球叻,「金鱼佬」!”
“还有问人要不要一起吃午餐叻,「金鱼佬」!”
“喂!我真系接受唔到咯!”我又还能怎么样?
就这样,我无端端被他们叫这称号叫了好几天,都不知道几时才会停。唉…
我总是打趣地说我不是不顾形象,而是完全没有形象。真是的,甘愿没有形象也不要这恶心的「金鱼佬」。 >_<
那天猪脚先生在即时通讯的闲聊中提起了这件事,说幸好我没有写在部落格里。我说原本我是没有打算写的,但既然你提起了我就写咯。
*邪恶* =P
根本英俊先生幸灾乐祸的笑后说一切照实写可能会乏味无趣,我说看怎么写法吧?
再说,我又没有说我的部落格是很有趣的。而且,我认为真的认识我的朋友看了我被冠上那样的称号会觉得好笑咯。
我要的是记录生活的点滴来分享,不是要造假写故事叻。凭空写的故事是有特定的类别的(fictitious fi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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