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September 2012

真的不是我啦!


有点挣扎,不知应该怎么写这篇文章,但偏偏又很固执的要记录下这件事。

真是的,我怎么总爱自作自受?有够呆! >_<

我想,这将会是很长气的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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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猫步小姐的生日,我清早用简讯给她送上生日祝贺。

猫步小姐是其中一位在我刚刚开始工作,还懵懵懂懂时*,主动伸出友谊之手,对我好帮我融入工作环境的同事。这样的同事,是要好好珍惜的。
*现在还是一样懵懵懂懂…

很幸运的,猫步小姐和我没有八字不合,渐渐成了要好的朋友(至少我是这样认为)。我想她喜欢唱 K 到会抢麦克风那种,和她那疯疯癫癫的性格,是我们成为朋友的主要原因吧? =)

很不幸的,猫步小姐几年前离开了公司,和她老公到他州工作。我可是惆怅了好一阵,真的,办公室没有了她,欢乐气氛大幅度降低。 =(

我怀念的,竟然是她的疯疯癫癫。

几天前,猫步小姐和她老公在他州赚到银行户口爆满后终于回到槟州的一间工厂工作。 *喜悦* =D

之前她告诉我们这决定时我们还开玩笑的讨论她要怎么样在迎新会里把老公丢在一旁去泡仔勾帅哥,呵呵! =P

唔,有点离题,让我转回正题。

今天是猫步小姐的生日,我清早用简讯给她送上生日祝贺后我如常的用电子邮件通知同事朋友今天是她的生日。是的,我是有做提醒别人某某人生日这种有损我邪恶形象的事的。

下午猫步小姐来了封电子邮件问我花是不是我们这群死党送的?

呃?

我照实说据我所知,不是喽。除非死党中有人暗恋你很久又从没有告诉我们私自送的喽。我想是你的秘密仰慕者吧?

我把死党的邮址都加入在我答复她的电子邮件中。

真是大错误。

电子邮件大爆炸!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会在确定不是她老公送的后其中一个死党讲成是我送的,来来往往的电子邮件最后讲到好像我是她的秘密仰慕者那样。

点解?!?!你们要害死我是不是?等下猫步小姐很大只的老公来揍扁我就惨了啦!

哎哟!我是这样的人咩?如果是我送的我一定会写下我的名,还写到大大那种。然后我早就公布全世界了啦!开玩笑,做了这样的事还不号练咩?

再说,我这样 cheap 的人,送嘛也是送亲手做的生日卡这种廉价的东西的嘛。有心,可是廉价。就连恶搞的「礼物」,好像包车,包办公室,换假车牌,搬空办公室等等,也是用报纸啊,厚纸皮啊这些廉价的东西的啦。

我这样直肠直肚直性情直接,连身材都是瘦瘦直直的人嘞,不玩什么秘密仰慕的。我可是很光明正大的仰慕猫步小姐的哦!

(猫步小姐的老公,请不要买凶杀我!)


2 comments:

LingLi said...

hey..since when i become the Miss.Catwork..anyway, the flower is from my Melaka girlfriend who ordered online and forgot to put down her name..haha

CK said...

Actually, is Miss Cat Walk. And since you do not mind about staying anonymous, that alias is just a stone throw from this. =)